昌平校区教学楼E段项目是由北京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北京建扶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
昌平校区教学楼E段项目于2001年9月13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1规建字1324号);2003年1月7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1(建)2003.0018);2004年6月16日取得《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楼E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查的批复》(昌环保验字[2004]29号);2002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2003年9月16日经过四方验收;2003年9月20日竣工交付学校。
昌平校区教学楼E段项目建筑面积为5377.76m²。共四层,一至四层均为教室。首层层高4.2m,二至四层层高3.9m,建筑总高度17.75m。建筑结构形式采用框架结构。教学楼内安排大小规模不等的教室、配套房间及2间专用模拟法庭。
昌平校区教学楼E段与已建成的B、C、D段教学楼呈十字交叉布局,之间通过连廊连接,连廊首层架空,形成学校内独特的风景线。
昌平校区教学楼E段项目开工建设时正值北京防控“非典”的关键时期,参建各方克服重重困难,确保了工程的落成,它的建成有效缓解了昌平校区教学资源紧张的局面,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为突出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点,昌平校区的教学楼改用校训“厚德明法,格物致公”来命名,其中教学楼E段更名为明法楼。
2008年9月起,昌平校区教学楼E段成为中国政府与欧盟共同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承办的中欧法学院的教学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