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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昌平校区10号、11号学生公寓(2004.4)

昌平校区10号、11号学生公寓项目是由北京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北京市昌平一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

昌平校区10号、11号学生公寓项目于2003113日取得《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03]1号);2003520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2003规建字0652号);2003627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002003.1661);2004512日取得《关于“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10号和11号楼”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查的批复》(昌环保验字[2004]20号);200358日开工建设;200449日经过四方验收;2004412日竣工交付学校。

昌平校区10号、11号学生公寓位于昌平校区教学区东南,紧临府学路。工程建筑面积为8335.2m²,建筑高度19.43m,工程计划投资1800万元,共有宿舍206间。

昌平校区10号、11号学生公寓开工建设时正值北京防控“非典”的关键时期,参建各方克服重重困难,确保了工程的按时开工和落成,缓解了昌平校区学生住宿紧张的局面,为法律硕士学生迁入昌平校区校园学习、生活创造了条件,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2007年,学校将学生宿舍命名为梅、兰、竹、菊四园,其中10号、11号学生公寓分别为兰园3号和4号学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