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校区服务楼(后改为9号学生公寓)项目,是由大地建筑事务所设计,北京市第二城市建设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直属第十二施工队施工。
昌平校区服务楼项目于1987年6月16日取得《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许可证》([87]建远字136号);1987年8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开工审批表》([86]京建计字第232号);1988年3月15日开工建设;1990年12月21日经过验收交付学校。
昌平校区服务楼位于昌平校区家属院西侧,南邻东关路。工程采用砖混结构,工程建筑面积为8331.26m²,共七层,建筑高度23.3m,总造价252.12万元。
昌平校区服务楼为昌平校区配套建设项目,内设有邮局、储蓄所、招待所、食堂、教工浴室、工会多功能厅等,一、二层由地方管理,招待所、食堂主要用于由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承办的全国政法委书记培训班。2000年,因扩招导致学生宿舍紧张,学校向地方回购了一、二层,并对服务楼整体进行改造,除食堂改为第四食堂外,其余均改为学生宿舍,服务楼改名为9号学生公寓。2007年,学校将学生公寓楼命名为梅、兰、竹、菊四园,其中9号学生公寓为菊园1号和2号学生公寓。